新媒体运营 2023-02-03 22:00:21 评论:0    浏览:36    

为促进新媒体运用与发展,更好为新媒体运营者提供支持和服务,烟台市网信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,新媒体运营者可以通过“烟台市新媒体账号备案平台”移动端随时办理。

备案范围

具有媒体属性或舆论动员功能的网络传播第三方平台账号。例如:微博、微信公众号、今日头条号、抖音号、快手号、网易号、搜狐号、凤凰号、知乎号等。

具体包括:烟台市各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,中央省属驻烟单位,个人和公司开设的;账号名称包含烟台或县市区名称(别称)或其他有显著本地特征的;账号主要推送烟台及各县市区信息内容的;账号注册人或机构属地在本市范围内的。

备案流程

备案人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“烟台市新媒体账号备案平台”移动端完成备案。对参与备案的新媒体账号,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统一颁发“烟台市新媒体账号备案电子证书”。之前已经备案过的新媒体账号无需再重复备案。

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

“烟台市新媒体账号备案平台”移动端

希望广大新媒体账号运营者积极参与备案,依法依规运营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。

以上内容为【注意:@全市新媒体账号,快来登记备案啦!(全市新媒体)】的相关内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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